近三年,这类保险纠纷占6成以上——
今天(7月8日)是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北京金融法院今天发布,三年多来共受理保险纠纷相关案件1401件,互联网保险纠纷占到六成以上。此外,个别保险公司存在“宽进严出”的做法,需要合规展业。
发布会现场/记者拍摄
高先生在驾驶一辆租赁车辆前往北京南站的途中与刘先生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责,刘先生的车辆损失共计4万多元。刘先生车辆的保险公司进行车损险理赔后,向高先生所租车辆的保险公司追偿这4万多的理赔款。但这家保险公司以租车公司当时以企业自用车辆而不是租赁车辆投保为由,拒绝赔偿,被刘先生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被判决赔偿理赔款。
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副庭长厉莉说,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保险经营机构,必然具备最基本的核保能力,在保险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应该能预见这家经常在自家投保的租车公司的车辆,很可能会用于租赁。“我们认为在核保的时候,保险公司应该进一步问他这个车是干什么的,告知清楚有两种保险产品,一种是营业性用,一种是企业自用。如果这辆车用于租车就不能投保企业自用,投保企业自用发生事故后是不赔的。从这个案件来看,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审慎的核保义务。”
厉莉表示,保险公司“宽进严出”的做法有违诚信。“在这个案件当中,保险机构一直认为‘宽进’不妨碍‘严出’。在合同订立阶段降低承保门槛、简化核保,不发生事故就赚取保费,发生保险事故就按照法律规定说事儿。保险公司如果不审慎审核,我们根据权责相适应的观点,最终一定会认定它需要理赔,促进保险公司合规展业。”
保险业务/来自网络
2021年3月建院以来,截止到今年6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保险纠纷收案数呈高位运行态势,共受理相关案件1401件,标的总额达20多个亿。大部分案件是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车辆损失、意外伤害、责任保障等相关保险产品引发的纠纷。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表示,互联网保险市场占有量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各种传统产业全面持续的交织融合,数字金融在金融市场上的占比逐步在攀升,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北京金融法院审理的保险纠纷中,互联网保险占比已经高达60%以上,这是数据金融带来的一大变化。
互联网保险平台/记者截图
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副庭长厉莉表示,在相关案件审理中,发现互联网保险存在对免责条款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履行不充分、个别保险机构不审慎核保、误导性宣传等问题。厉莉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互联网保险时一定要认真看清保险条款的规定,比如这个保险适合什么样的人买、什么样的人不能买。另外要注意保险公司要求点击的各种链接,一定要认真阅读,不随意勾选“同意”。
记 者 | 赵明聪
编 辑 | 孙 媛
主 编 | 程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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